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民生工作 跟进监督保障祥和过节******
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民生工作
跟进监督保障祥和过节
本报讯(记者 李灵娜)春节临近,各地各部门用心用情、扎实细致做好重点民生工作。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大力纠治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快过年了,预订年夜饭的客人多吗?最近市场监管部门有到酒楼来吗?”“已经快订满了。区市场监管部门来过几次,提醒我们要保证食材质量和卫生安全。”离春节不到半个月,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执法人员组成3个联合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全市酒店食府,围绕团年宴进货有无索证索票、食材储存管理是否合规、厨余垃圾如何处理、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频次和发现问题等,摸排一线监管人员有无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动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以实际行动守卫人民群众的“年夜饭”食品安全。
“我们监督聚焦‘民意最盼’,将团年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情况,作为近期监督重点,直接到一线点位去,详细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履责情况,以精准监督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助力护民生、保安全。”成都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学强说。
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正在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发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山区乡村、低保社区,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逐村实地走访,逐项精准核查。1月以来,已经开展走访15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68个,保障群众平安祥和过节。
前不久,宜昌市远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覃雯雯来到茅坪场镇九龙村,偶然发现脱贫户张善新家中房梁受白蚁蛀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走访中,覃雯雯发现好几户村民家中都存在类似问题。远安县纪委监委随即将相关情况“点对点”反馈至县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销号时间。1月5日,覃雯雯来到张善新家中进行回访。“去年发现房梁上好多小孔后,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怕哪天房梁被挖空了。这才没过几天,干部们就来教了防治白蚁的办法,还帮忙换了受损房梁。”张善新说。
“智能燃气表免费更换及集中入户安检推进怎样?供气管网设施及输配系统是否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苏省太仓市纪委监委紧盯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进一步整合、统筹、优化各方监督力量,联合应急、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精准监督,持续织密“监督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年前安全风险防控不严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各类民生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
“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我们一手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一手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小切口’做好民生‘大文章’。针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组织专项治理及加大曝光力度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太仓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中国纪检监察报)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