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谢里:深度推进能源革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能源安全、科技自立自强、斗争精神、青年培养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谢里:深度推进能源革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湖南大学“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谢里认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能源局势将更加错综复杂,我国应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深度推进能源革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是全方位保障能源供给安全,对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这两类能源要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调剂余缺,稳固拓展与已开展能源贸易国家的互联互通。二是宽领域增强能源消费安全,改变粗放的能源消费方式促使能源集约化利用;对人民群众进行正确管理能源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形成能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管理习惯。三是多维度开展能源技术创新,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能源技术创新的赋能作用,促进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四是系统化构建能源治理体系,不断激发能源企业的活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激励能源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国家战略,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深层次加强国际能源合作,通过参与建设共同受益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积极构建有利于世界各国能源公平合作的规则,积极融入全球能源产业价值链的垂直和水平分工体系。
摘编自《光明日报》
【彭绪庶:探索有效路径,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彭绪庶指出,总体来看,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条件基本具备。立足新发展阶段,需要制定更精准、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探索有效路径,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一,完善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创新布局,既要立足当前,着力攻关和破解制约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等紧迫问题,也要着眼长远,找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实现更多重大突破的路径。其二,为科技攻关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完善空间布局,加强投入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科技任务的攻坚能力。其三,在科技体制改革“深水区”加力攻坚,在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等方面下真功夫,完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其四,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既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从科学研究到开发研究再到应用的链条,同时也要强化需求导向和市场导向,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等的深度融合。其五,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全方位、多角度探索国际科技合作新路径新模式。
摘编自《经济日报》
【覃辉银:永葆斗争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覃辉银指出,当前,“四大考验”仍然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仍然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同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作斗争,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同政治不纯作斗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在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模糊动摇,罔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做“两面人”、拉帮结派等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二是同错误观念作斗争,提高政治引领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地与各种诋毁马克思主义、质疑和否定改革开放、歪曲和模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点、歪曲和否定党的领导地位的错误思想言论作斗争。三是同功能弱化作斗争,提高组织战斗力,严明党的纪律,与党性修养缺失、纪律松弛、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四是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提高自我净化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正风肃纪,与脱离群众、损害人民利益的特权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五是同腐败行为作斗争,提高约束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健全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匡琳、刘晓泉:新时代好青年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匡琳、刘晓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广大青年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我们要积极发挥共青团的政治学校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春力量。一方面,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引导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世界观和方法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另一方面,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从思想上引领广大青年坚定实现民族复兴之志,从行动上组织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同时,用党的光辉旗帜指引青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立身之本,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坚持青年运动和工作的正确方向;勇于自我革命,紧跟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坚持真理、敢于自省,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此外,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引领广大青年做信念坚定、敢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模范,激励广大青年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